很多出口企業在做出口退稅自檢時,疑點提示:監管方式()不存在
這說明稅務機關審核系統中接收到總局傳遞過來的報關單信息中缺少監管方式數據
解決方法:
到電子口岸中查詢該報關單,看監管方式是否缺失,若電子口岸查詢到的報關單明細中有監管方式,則點“重新發送”,吧報關單數據重新發往總局再次傳遞到稅務機關的審核系統中;若電子口岸中查詢的報關單明細中缺失了監管方式,則聯系海關做異常數據補發,把該報關單再重新發送到電子口岸。或者直接拷了申報數據到稅局前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