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托收和匯付有什么區別,它們的優勢和缺點分別是什么?(威凱信用證代理))![]() 1、匯付 匯付是指付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渠道將款項匯給收款人。匯付主要包括三種:電匯、信匯、票匯。 ![]() 方便、快速、靈活、最簡單,中間程序最少,最直接的方法。 ![]() 商業信譽,安全性差。 若為預付款,則對進口商而言,有出口商不交貨的風險;若為交貨后付款,則出口商有交貨后不付款的風險。因此,匯款適用于少量(負擔得起)的交易,并且買賣雙方都有深厚的合作基礎。 2、托收 托收是指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方開具以進口方式為付款人的匯票,委托出口方銀行通過其在進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屬于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不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不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 ![]() 成本低,操作簡單,買家在資金上比較方便,提高了出口競爭力。 ![]() 安全性差,風險大。 由于出口方先裝運,若進口商拒付,即使物權單據仍掌握在出口方手中,則貨物滯留在對方港口,積壓及運回國內運費,銀行所造成的損失不小。假如市場發生變化,或者買主因經營不善而倒閉,進口商很可能不需要貨物,出口商就會面臨無法收到貨款的風險。盡管D/P和D/A的操作比信用證簡單的多,通知行的費用也較少,但銀行在托收過程中并不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委托收款符合買賣雙方有深厚的合作基礎,不會出現不付款的情況。 3、信用證 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全額的匯票,并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 銀行信譽,更安全。在使用信用證結算時,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是有保障的,特別是在出口商對進口商了解較少的情況下,對進口國有外匯管制的國家來說,信用證的優勢更加明顯。 ![]() 手續復雜繁瑣,單據要求較為嚴格,銀行費用較高。審單等環節的技術性較強,增加了經營成本,更占用買方資金,其中至少涉及四個角色:信用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信用證受益人。由于信用證是指示性文件,有關銀行僅處理單據特征,所以易產生欺詐行為。 本質上,信用證是買方基于買賣合同關系,申請開證行為賣方提供付款擔保的載體。 可見,開證行與買方之間構成資金服務合同關系,開證行與賣方之間構成付款擔保服務。 銀行的定位始終應是服務角色,為了買方采購服務或商品而向賣方提供付款擔保服務,也即是,無論是針對買方,還是針對賣方,銀行在信用證關系中定位服務角色才合適。 實務中,信用證開證合同本質上應是服務合同,在該服務合同法律關系中,服務方提供服務而收取服務費,被服務方(買方)接受服務而支付對價,受限于一般的法律、法規約束。 信用證合同關系更類似于資金擔保服務合同,在該擔保服務合同中,服務方(銀行)受限于UCP600、ISBP等規則而形成的獨立抽象性,應承擔第一性的付款義務,而非從屬性的擔保付款服務。 巧妙之處在于信用證合同關系僅存在于開證行與賣方之間,基于信用證的獨立性抽象性,只要賣方提供相符交單時,開證行必須付款,賣方的收款得到保障。 另外,因信用證的獨立抽象性,依據UCP600第4、5條,單據代表了貨權,交單意味著交貨。 威凱進出口--一站式信用證服務平臺,是審證制單交單,代收信用證,代開信用證,出口退稅金牌服務商. |